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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全面推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指出,全面推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指导意见。允许农民集体妥善处理产权和补偿关系后,依法收回农民自愿退出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经营性用途入市。启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重点任务》提出,加快引导工商资本入乡发展。开展工商资本入乡发展试点。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基金作用,支持引导工商资本和金融资本入乡发展。培育一批城乡融合典型项目,形成承载城乡要素跨界配置的有效载体,在长江流域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依法享有相关权益。

重点任务强调,促进城乡公共设施联动发展。推进实施城乡统筹的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城乡联结的冷链物流、城乡农贸市场一体化改造、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城乡公共文化设施一体化布局、市政供水供气供热向城郊村延伸、乡村旅游路产业路等城乡联动建设项目,加快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和县域医共体。

重点任务还指出,修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并完善配套制度,分步实现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将由国务院行使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权以及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土地征收审批权,授权省级政府或委托试点地区的省级政府实施。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

重点任务还对发展特色小镇提出规范要求。规范发展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强化底线约束,严格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控“房地产化”倾向,进一步深化淘汰整改。强化政策激励,加强用地和财政建设性资金保障,鼓励省级政府通过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设立省级专项资金等方式择优支持,在有条件区域培育一批示范性的精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强化正面引导,制定特色小镇发展导则,挖掘推广第二轮全国特色小镇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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